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高中教师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那坡县教育局的委托,于2015年11月12日就《高中教师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中教师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1-265-JT
三、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5年11月04日至2015年11月0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成交公告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
五、评审时间:2015年11月12日15时00分
评审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市城乡路建通创业大厦六楼开标大厅)。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涤新、韦绍兴、李廷贵(业主评委)。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广西象牙塔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贰仟元整(¥562000.0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成交候选人:南宁市盾之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贰仟叁佰柒拾伍元整(¥562375.00);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七、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青 联系电话:0776-2357588
采购人联系人:李廷贵 联系电话:13707764507
八、说明:
㈠竞标单位认为本竞标活动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㈡质疑电话:0776—2357588 传真:0776—2357588
㈢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