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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区那思中学教学楼续建工程YLQZG20152001-NQ中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2-18 09:51: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南区那思中学的委托,于 2015年2月13日(评标日期)就钦州市钦南区那思中学教学楼续建工程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南区那思中学教学楼续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YLQZG20152001-NQ

三、项目简要说明:建筑面积773.40㎡,建筑高度14.4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钦州建设交易网

公告日期:2015年1月23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2月13日9时00分

评标地点:钦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A312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陈超

评标委员会其它成员:钟微峰、朱茂明、李四氙、张创宗

六、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钦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钦州市白沙街90号三楼

中标金额:壹佰万零伍仟肆佰柒拾贰元捌角捌分(¥1005472.88)

七、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四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项目联系人:韦斯特 联系电话:0777-3258836 传真:0777-3258855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 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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