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湾路一期工程(三岸大桥~龙岗片区7号路)2标、3标、4标施工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二(NNZC2014-20179A)
一、项目编号:NNZC2014-20179A
项目名称: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湾路一期工程(三岸大桥~龙岗片区7号路)2标、3标、4标施工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2月02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2)
各投标人: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湾路一期工程(三岸大桥~龙岗片区7号路)2标、3标、4标施工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4-20179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删除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条“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内容。
删除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须知前附表3.1.1条资格审查部分第(5)点中“本单位为其缴纳2014年8-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第(6)点全部内容,删除商务标部分第(3)点内容。
招标文件第2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条“技术标评审标准(计分100分,按30%比例计入综合得分)”修改为:“技术标评审标准(计分100分,按34%比例计入综合得分)”;第23页2.2.3(3)条第2点“2.企业2012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级)质量或安全奖项的每个得1分。”修改为“2.企业2012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级或直辖市)质量或安全奖项的每个得1分。”;2.2.3(3)条第3点“3.企业在2013年度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市级优质中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的每个得1分。”修改为“3.企业在2013年度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优质中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的每个得1分。”。
删除招标文件第2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第(3)点中“奖项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内容。
招标文件第145页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中序号1奖项说明中“银杯奖”修改为“银质奖”;序号2奖项说明中“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省级(或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序号3奖项说明中“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本项目的截标(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0.0分。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华康 0771-582784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曹攀 0771-550516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