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一分校家具及厨具采购项目(合同包二)中标公告
批复号:2014长乐财购计[069]号
1、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一分校家具及厨具采购项目(合同包二)
2、招标编号:FJGC-G-2014-066
3、采购人名称: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长乐市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91-28982716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王小玲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7月25日起至2014年8月22日]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4年8月22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
8.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1)福州榕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提供了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予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2)福州洪盛酒店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的指标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的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694,467元,给予6%的价格扣除幅度,相应价格扣除为41,668.02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652,798.98元。
(3)福建庆和厨具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的指标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的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755,000元,给予6%的价格扣除幅度,相应价格扣除为45,300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709,700元。
(4)福州奋达伟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的指标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的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700,605元,给予6%的价格扣除幅度,相应价格扣除为42,036.30元,价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658,568.70元。
8.2节能减排环境标志加分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第77页第16.4.1条款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在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后,进行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部分的投标人,并在各项优惠政策加分基础上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福州奋达伟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所投产品(灶台照明防爆灯)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但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未提供第十四期环境标志清单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给予加分。
9、评标结果:
合同包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中标金额
(万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合同履行日期
2
厨具
详见投标文件
69.4467
福州洪盛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7-281号
5日内
10、评标委员会成员:江永平、陈立波、林友骏、林毅、郑伟峰(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