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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大新县印刷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3-20 09:19: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新县印刷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预定。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工程名称

大新县印刷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人

大新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3月18日

开标评标地点

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唱标记录

1、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402529.52元,工期365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2、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406460.46元,工期365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3、广西坤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412253.59元,工期365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4、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409948.58元,工期365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中标价

¥9413932.00元

被判定为废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投标人

原因

依据

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

原因

依据

结果

委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分

投标人

资格审查

技术标

商务标

排序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100.00

1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9.92

2

广西坤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9.79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9.84

3

评委成员

丁立鸿、施华超、陆海毅、李兵林、许东权

公示时间

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3月21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受理异议电话:0771-3631610,地址:大新县民生街旧财政局办公楼三楼,联系人:农庆华。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电话:0771-2828204,传真:0771-2828204,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质监部。 投诉受理单位:大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电话:0771-3631128,传真:0771-3631128,电子邮箱:554910788@qq.com,地址: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 标 人(盖章):大新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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