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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灵山县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工程(KLQZJ20142018)成交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3-10 09:00: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工程

二、项目编号:KLQZJ20142018

三、竞标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竞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14年2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信息。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的购买时间: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2月26日。

六、竞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5日上午10时00分。

七、竞标项目内容:本工程为灵山县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为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范围包括:新建灌渠2000米。具体详见竞标文件及相关说明。

八、专家评委成员:吴少明、苏悦林、张传华。

九、成交结果:

成交人:广西桂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玖佰肆拾玖元整(¥618949.00元);

工期:60日历天;建造师:李有志,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桂245121224783。

十、成交结果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勇森,电话:0777-2816988

十二、说明:

竞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0777-2816988 FAX:0777-2816988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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