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警用摩托车采购成交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靖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于2014年2月20日就《警用摩托车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警用摩托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4-X1-0030-KW。
三、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警用摩托车10辆。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4年2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靖西县财政局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1日(七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14年2月27日
评审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靖西办事处(广西百色市靖西县宾山一小区93号)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莫骄、赵武、于荣(业主评委)
七、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广西中益商贸有限公司
南宁市衡阳东路正宁花园3栋
壹拾肆万贰仟元整(¥142,000.00)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耀武 联系电话:0776-6219979
采购单位联系人:于荣 联系电话:0776-6222108
九、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023972
3、质疑和投诉书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