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人民医院城北分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和桂林市第十三中学教学楼屋面隔热防水翻修工程(GLZFCG2013C0204)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人民医院城北分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和桂林市第十三中学教学楼屋面隔热防水翻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3C0204 代理编号:YLGLX20132024-A
三、采购项目内容:Ⅰ标段桂林市人民医院城北分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1项和Ⅱ标段桂林市第十三中学教学楼屋面隔热防水翻修工程1项。
四、采购公告日期:2013年12月5日
五、定标日期:2013年12月13日
六、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3年12月17日-2013年12月25日(共7个工作日)
七、成交结果:
标段号
成交人名称
成交金额(元)
成交人地址
合同履行期
I标段
因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只有1家,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标段废标。
II标段
桂林市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总造价报价:柒万玖仟贰佰玖拾玖元捌角陆分(¥79299.86);成交询价采购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陆万玖仟玖佰柒拾叁元壹角叁分(¥69973.13);承诺质量等级:合格。
桂林市环城西一路218号
60天(日历日)
八、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兴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2887311FAX:0773-2889218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4、请未成交单位在本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贵单位详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予本公司财务人员,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将报价人报价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报价人银行账户。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