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警用应急物资及警用自行车采购(GLZFCG2013A0211)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警用应急物资及警用自行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3A0211 代理编号:YLGLG20131017-A
三、采购项目内容:A分标:长警棍50根、丁字棍50根、防弹背心36件、防弹头盔30顶、防弹盾牌20块、防暴服30件、防暴盾牌40块、防刺服30件、防毒服2件、警戒带36卷、路障5套、催泪喷射器200个、警用水壶200个、破拆工具1套、移动式防弹盾牌5块、防暴毯(围栏)2套、约束带10套、防割手套40副、抓捕网10套、强光手电130个、强光灯10个、手持喊话器10个、雨衣40件、救生衣50件、救生圈100个、救护担架5付、反光背心50件;B分标:警用自行车40辆。
四、采购公告日期:2013年9月30日
五、定标日期:2013年11月4日
六、中标公告时间:2013年11月6日-2013年11月14日(共7个工作日)
七、中标结果:
分标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合同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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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伍拾陆万捌仟玖佰贰拾元整(¥568920.00)
| 双流县黄水镇文通村三社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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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标
| 桂林大雄鹰实业有限公司
| 伍万柒仟贰佰元整(¥57200.00)
| 桂林市空军学院老区8号内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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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工商银行大楼三楼)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联系人:蒋艳梅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2887311FAX:0773-2889218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4、请未中标供应商在本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贵单位详细的开户银行及账号予本公司财务人员,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将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