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浦县县城朝阳路一巷排污排水及路面修建工程成交公示【政采批复号:政采(工)2013160】
一、采购项目名称:县城朝阳路一巷排污排水及路面修建工程
二、采购编号:GXBHZC-2013-J2-0022-DY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时间:2013年10月 14日至2013年 10月 18 日
五、竞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16时50分
六、成交结果公示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4日
七、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 合浦县廉州镇建政路2号 | 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肆佰壹拾叁元肆角肆分(¥192413.44 ) |
八、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李前方 、 陈锡发 、王纬才。
九、说明: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天群 联系电话:0779-3227382
4、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采 购 人:合浦县市政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