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教学专用设备采购GXZC2013-G1-20176-RH(A重)成交公告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艺术学院的委托,于2013年7月12日就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3-G1-20176-RH(A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合成器2台,电子鼓1台,音频卡2块、合成器1台、舞台音箱5对、摄像机2台,相机1台,镜头1个,录音笔2个,有源音箱2支,音频线20米,支架3个,投影机1套,有源音箱2支,调音台1台,电容乐器录音话筒2支,电容乐器录音话筒2支等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书。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3年7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3年7月12日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厅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潘心红、滕云、吕军辉(业主评委)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南宁振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柳沙路11号柳沙羿园8栋1202室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贰仟壹佰元整(¥282100.00)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5841135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办理。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