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KLQZG20132015)中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7-18 13:44:4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KLQZG20132015
三、招标内容: 施工图所涵盖的污水泵房、道路硬化等构筑物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8日
五、项目截标时间:2013年7月17日10时00分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敬欢、苏悦林、章振武、刘裕东、陈 超、张茂昌、凌立重。
七、定标时间:2013年7月17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仟玖佰陆拾万零捌仟肆佰零贰元叁角陆分(¥29608402.36元)
九、采购招标项目联系人:董焕哲:电话:0777-2366988 传真:0777-2816988
十、说明: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0777-2366988 FAX:0777-2816988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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