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端光纤交换机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1-29 08:34:5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询价的方式,就“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端光纤交换机询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XJ2013001)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谈判。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需求为四台中端光纤交换机,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产品仅限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书面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机关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2012年10月至12月缴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供应商必须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商。 8、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谈判邀请并登记备案。 9、符合本项目询价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三、谈判文件发放 意欲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在登记日期截止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谈判。 登记时间:自 2013年1月28日11:00至2013年2月1日16:00止(北京时间); 登记方式:登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pbc.cfcpn.com)进行网上登记。 登记信息: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方式 供应商应按照下述步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于谈判时间前经电子化采购平台加密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到期未在网上上传上述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谈判文件,并视为无效响应。 2、已在网上上传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还应于谈判时间前,将上述文件电子版制成光盘密封递交至谈判地点,并参加谈判。 如供应商按上述两步骤递交的电子文件均无法正常读取的,或未按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光盘未密封,采购中心有权拒收该光盘。 五、电子化采购技术支持服务 1、供应商经电子化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应办理电子密钥。有关操作指南详见金采网(www.cfcpn.com)。金采网客服联系电话:010-51813595-8013(工作时间8:30-17:30),18001335198(非工作时间)。 2、供应商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6194236。 六、招标方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B座5层501;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人:周女士; 电 话:66194632; 传 真:88092821; 电子邮件:ZHHAOKUN@pbc.gov.cn; 财务联系电话:66195991; 开 户行:招商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866580138210001;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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