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其他专用仪器设备采购(GLZFCG2012A0174)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其他专用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2A0174
三、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2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
四、定标日期:2012年12月26日
五、公告日期: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8日
六、中标结果:
分标号
|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单位地址
| 中标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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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分标
| 四川鑫安龙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1号1栋10层31号
| 贰佰万零贰仟壹佰伍拾元整
(¥2,00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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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标
| 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成都市双流县黄水镇文通村三社
| 肆拾陆万捌仟陆佰玖拾柒元肆角贰分
(¥468,6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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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分标
| 成都恒安警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成都市双流县黄水镇文通村三社
| 肆拾伍万陆仟贰佰叁拾元叁角壹分
(¥456,2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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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分标
| 桂林大雄鹰实业有限公司
| 桂林市空军医学院老区8号内
| 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2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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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分标
| 南宁寅虎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东葛路88号嘉园小区B座504房
| 壹佰零陆万玖仟贰佰元整
(¥1,069,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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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联系人:杨天岸 联系电话:0773-2133073FAX:0773-2896986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创建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