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考场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9-18 08:52: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南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二、集中采购机构: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考场设备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NZZCGK2014-056

四、采购内容:考场设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8月27日

七、开、评标日期:2014年9月17日

八、评审结果:

中标供应商为河南省时代新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15.769万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

李金锁、刘国渡、朱付军、赵显栓、朱宇卿

十、项目负责人:张军

电话:0377-61176177

南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7日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洛阳市南昌路丽春路积水区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4】251号计划批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洛阳市南昌路丽春路积水区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4]289号。

二、招标项目:洛阳市南昌路丽春路积水区域改造工程(共一个标段,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为市政贰级(含)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建筑企业需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并提供有关手续原件)。

2、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临时建造师。

4、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4年9月9日-2014 年9月18日18:3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二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

八、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开户银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9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