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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8吨勾臂式清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的预中标结果公示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9-18 08:52:5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人名称:天台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8吨勾臂式清运车等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ttcg-2014-27(招)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8月26日

七.预中标结果:

标项一推荐烟台海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价为692000元整。

标项二推荐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价为776000元整。

标项三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九.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预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也可向天台县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本公示即转为中标结果公示。

十、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三楼316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6-83930301

传真:0576-83930301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天台县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3884016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拟对龙胜县江底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胜县江底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二、项目编号:鼎策ZB-2014-206(LSCG)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胜县江底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框架,5层,1364平方米

要求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2012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不少于2项(面积、层数、造价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报名单位须到工程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14年9月9日至 2014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桂林市七星路36号五楼)

5.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5.4桂林市外来企业均按市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的要求执行;龙胜各族自治县外来企业需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

5.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时需由专职投标员和项目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场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安全考核A证、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证件: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件: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件:岗位证、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2012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建筑工程竣工意见书),并提供以上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能反映参保所属单位的内页和2013年度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材料齐备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9月29日9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普陀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35202050701946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9月29日15时30分(截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桂林市七星路36号五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4年9月29日15时至15时30分。

八、开标: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9月29日15时30分在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桂林市七星路36号五楼)开标厅开标。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饶良鸿 联系电话:0773-8987819 传真:0773-8987819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龙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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