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2014年救灾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公告
兵团统一采购中心接到兵团财务局的采购通知单,于2014年9月17日对兵团2014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预成交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3日,公示期截止后成交单位带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到兵团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文件编号:BTCG-TP2014-023
预成交单位:
第一包:谈判小组认为无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建议采购人修改技术参数,另行组织采购
第二包:北京金广通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23000元
第三包:无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予以流标
谈判小组成员:陈新征、魏志和、田斌
如对本评标结果有疑异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兵团统一采购中心递交质疑书(质疑人须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质疑书内容包括: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的主要问题及适用的主要条款、质疑人与该政府采购项目的关系及质疑人的联系方式、质疑的时间等。
兵团统一采购中心
联系人:孟秋萍
联系电话:0991—2362017
传真:0991—2362018
兵团救灾捐赠站
联系人:杨戎
联系电话:13579208450
2014年9月17日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0666-144042XF0040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0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科长0311-858621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86802
采购数量:城市主战消防车两辆
采购用途:消防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3个月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财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制造或代理销售权,且具备对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3)所投标产品需具有中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3C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中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3C证书)
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5)制造商的中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9月30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56号美丽华大酒店三楼贵宾厅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叶敬
联系方式:0311-83086802
传真电话:0311-83086802
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投诉电话:0311-8668859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国际招标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严禁转包、分包。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