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PM2.5颗粒物测尘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4-09 08: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委托,就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PM2.5颗粒物测尘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PM2.5颗粒物测尘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PM2.5颗粒物测尘仪的供货及安装。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2年3月16日
2、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报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2年4月6日
2、评审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林健雄
4、评审委员会成员:温佐钧、高文华、陈维章、姚伟丹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30%) |
比例(60%) |
比例(10%) |
100% |
|||
1 |
广州博世芬科技有限公司 |
30 |
56.1 |
9.56 |
95.66 |
1 |
2 |
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9.72 |
48.3 |
6.6 |
84.62 |
3 |
3 |
广州市普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9.63 |
47.6 |
7.54 |
84.77 |
2 |
八、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广州博世芬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73号1611房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壹仟玖佰玖拾玖元整(¥591999.00元)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签订合同。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曾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84425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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