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疗器械采购(GXZC2012-G1-41118-ZC)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205180004)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2-G1-41118-ZC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标号
采购内容
A
经皮胆红素测定仪115台
B
新生儿心电监护仪121台
C
胎儿监护仪150台
D
二合一骨密度仪27台
E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2台
F
微量元素检测仪20台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6:00。
2.发售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5527253。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金额为A分标壹万伍仟元整、B分标肆万元整、C分标肆万元整、D分标陆万元整、E分标壹拾壹万元整、F分标叁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28日10时正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琅西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部(电话:0771-5309293,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28日10时正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1月28日10时正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www.gxg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gxzbtb.cn)。
十二、业务咨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单位联系人:陈树珍;联系电话:0771-2801385;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梁乃文;联系电话:0771-530932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炎; 联系电话:0771-5517430 传真:0771-552725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