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需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巩义市计生站所需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拟对巩义市计生站所需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巩财招〔2012〕109号
二、招 标 人:巩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招标代理: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内容: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含300万)以上;
3、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经销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体外诊断试剂);
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是进口产品必须提供进口许可证注册证、海关报关单等相关证件;
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厂家或厂家授权的唯一经销商参加投标;
6、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7、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或本单位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体外诊断试剂)(投标人若为国内制造商,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产品注册证(此项不需要提供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或制造商代理商公章);
代理企业需另提供
1、产品授权企业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授权企业若为国内制造商,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授权企业资料不需要提供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产品授权书:1、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必须提供国内制造商直接出具的《产品授权书》;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代理商逐级出具的《产品授权书》;3、投标单位必须取得授权人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并留存代理机构备案。
报名时应携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每份招标文件200.00元,售后不退。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年后付30%两年后付清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中国巩义网。
十三、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38592258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 11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