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焦桥镇初级中学学生公寓楼施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zc-2012-116)
邹平县焦桥镇初级中学学生公寓楼施工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邹平县焦桥镇初级中学学生公寓楼施工项目已被批准建设,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邹平县焦桥镇教育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邹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ZC-2012-116
本项目不分标段,工程范围具体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同时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最多只能有一家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工本费:招标文件工本费为400元/套。(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 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招标文件工本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现金缴纳,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
4.2 方式: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15506308010申请函格式见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时间:
2012年 11 月 06 日至2012年 11 月 12 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4地点:
1)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706室(鹤伴二路268号)
2)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1907室(鹤伴二路2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平县焦桥镇教育委员会
联 系 人:董主任 孙主任
电 话: 0543-4861751 486175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01A
开户名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账 号:7377010182800012701
联系人:孙志勇 宋利 电 话: 0531-62325360 0543-4288217
电子邮箱:syxmzbyb@163.com 传 真:0531-62325360
2012年11月3日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人民检察院:
(申请单位名称)因 (项目名称) 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我公司在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查询时间)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申请查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