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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执法、运兵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1-07 09:08: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执法、运兵车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执法、运兵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招标编号:WHZC-2012-160A(1789)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执法、运兵车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装备车2台

转押车7台

预算: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750,000.00元)

四、交货完工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武汉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 设备到货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余额10%作为质保金一年付清。

六、投标人的必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能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武汉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必须具有备品备件库;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七、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6日—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的叁份类似业绩合同原件、武汉市售后服务网点证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进行资格预审后再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

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件(除投标文件外另准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公安局

联系人:孙警官 联系电话:85396708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70室

联 系 人:操炯 朱晓虹

联系电话:(027)65770460

传 真:(027)65770459

电子信箱:dxhcgzx@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王跃辉 投诉电话:(027)85733902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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