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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919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1-01 15:17: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期:2012111

招标编号:0714-EMTC-4699

1.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农业部919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内容:

919会议室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

注:投标商需对本项目下所有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拒绝。

2 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含)元以上;

3) 投标人需为专业从事视频会议系统和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集成业务的系统集成商;

4) 投标人在过去3年内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成功案例(合同额300万以上)不少于3个,并提供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需具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6) 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等离子显示器、高清视频会议终端)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质保承诺函;

7)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

8)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 各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该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

10) 投标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1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 任何投标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商的投标行为,否则被视为投标无效或投标文件被拒绝;

1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分包。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111起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 下午430 (北京时间)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4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211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

5. 定于201211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新中电大厦(国海广场A座)

编: 100036

人: 王璐、张凯

话:___ _010-5257930152579300___

真:_____ 010-52579000-9301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行号:301100000363

号: 110060836018150019163

电子函件:__wanglu@ceiec.com.cn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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