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局油污监控综合显示平台1套及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海事局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及服务按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 招标概况:
1.1 招标文件编号:SDSITC-20120810
1.2 资 金 来 源: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油污监控综合显示平台1套及系统集成。
2.2 技术要求及说明: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2.3 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及相关服务等。
3. 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地:
3.1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5%;余款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3.2 交货期: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 。
3.3 交货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4 结算货币: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开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 带▲的产品为关键设备,投标商必须具有所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
4.3投标商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壹级资质证书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以上(包含肆级)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原件。
4.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且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低于九十个作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5 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报价人,须在青岛市设有分支机构(以工商注册为准)。具有稳定的系统开发队伍和售后服务队伍,并能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接到用户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4.6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等行为。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 招标文件发售始止时间、地点:
自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02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招标公司发售。
6.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邮资每套人民币50元。并按下述地址汇款,同时应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邮递过程中的延误和遗失概不负责。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壹级资质证书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以上(包含肆级)资质证书副本。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2012 年11月20日13:30 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前在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3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8. 公开招标招标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2012年11月20日14:00 时(北京时间)在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3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员出席。
9. 其他事项:
9.1 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9.2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将按中标金额的1.2%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9.3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9.4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
邮政编码:266033
联 系 人:胡静波
电 话:0532-85668625
传 真:0532-80615082
E-mail:hjbwsk@163.com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24030414015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四方支行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