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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校车租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0-24 08:56: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校车租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A802FG016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校车租用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550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校车租用(接送学生往返校园)

2、需求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标准及规定执行,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路线给予完善的执行实施方案。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周周五和周日各一趟,寒暑假除外。(具体条件详见用户需求书)

3、预算:约550万元/年(本预算金额仅供报价参考,实际费用按实际运营情况按月结算)

4、服务期限:总合同期3年。

5、项目实施地点:按照指定路线自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一路599号)至各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提供本项目的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5. 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车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或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时能够为本项目所需车辆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承诺函)

6.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23日起至2012年11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3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3日 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2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5 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20-6279 1619 电话:020-3620 7135

传真:020-8330 9916 8330 1107 传真:020-3620 713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一路599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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