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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汽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0-17 07:30: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汽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MTC125BZHG0062JO,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自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23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MTC125BZHG0062JO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汽车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1010501

5. 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5万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多功能照明车、吸污车、随车吊、扫地车、洒水车;

2). 数量:9台(其中多功能照明车5台,其他各一台);

3). 实施时间:待签订合同后确定;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投标人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得到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厂商相关有效授权或提交供货承诺书(格式详见格式3.7);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 (1)本项目不接受以往与本项目采购人有合同、经济纠纷或违约情况的单位报名,以往与本项目采购人有合同的,需提供无纠纷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司法、行政机关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涉嫌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的单位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因涉及偷税漏税行为正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的单位报名。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1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210室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210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采购人联系人:麦工

电话:020-62791566;- 电话:020-87684298;

传真:020-83394615; 传真:020-8768102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省图书馆6楼;

邮编: 510030; 邮编:510070;

开户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

帐号:80007157830938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0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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