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由淮滨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滨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淮滨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淮滨县约 1207.23平方公里,约
289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建设地点:淮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建设规模:约1207.23平方公里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九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张庄乡、谷堆乡、王店乡、期思镇、城关镇、王岗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面积约462.58平方公里)
二标段:栏杆镇、固城乡、赵集镇、防胡镇、张里乡、三空桥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面积约417.69平方公里)
三标段:台头乡、马集镇、邓湾乡、芦集乡、新里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外业调查和数据库建设(面积约326.96平方公里)及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合库建设(面积约1207.23平方公里)
四标段:城关镇、栏杆镇、王岗乡、台头乡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面积约36.42平方公里)及全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合库建设。
五标段:张庄乡、谷堆乡、王店乡、期思镇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面积约56.97平方公里)
六标段:马集镇、芦集乡、邓湾乡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面积约33.07平方公里)
七标段:赵集镇、固城乡、三空桥乡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面积约31.78平方公里)
八标段:张里乡、防胡镇、新里镇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细部测量、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面积约32.42平方公里)
九标段: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质量监理。
2.3工作内容:
2.3.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以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范围内确定的行政村权属界线范围为基础,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查清行政村内各土地权属单位的所有权状况和权属界线,查清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情况,查清本集体土地范围内国有土地情况,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土地权属资料,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给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或经济组织。
2.3.2、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以淮滨县域内的所有农村居民点用地(地类代码203)范围为基础,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查清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并制作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调查资料,将宅基地使用权和村庄内的其他土地使用权登记给具有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
2.3.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在全县范围内,查清独立于城镇、建制镇、村庄以外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独立工矿用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资料,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给具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3.4、土地登记
按照申请、审核、批准、注册的原则,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办理土地登记,建立土地登记卡,对因各种原因不能登记发证的宗地,只登记,不发证。
2.3. 5、颁证
分为土地证书缮证、土地证书发放等。
2.3. 6、农村集体土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数据库建设标准,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全县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数据库。建立与上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的需求。
2.3. 7、监理服务
对一至八标段的施工进行全面质量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及数据库建设;监理服务自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一年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通过各级预检验收。
3.一至八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
3.2具备国家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从事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工作业绩及相对应的监理工作业绩;
3.4投标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协作单位,且具有承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等项目能力;
3.5拟报项目负责人需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投标人可以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单位是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投标人可优先选择投标报价高的标段中标;
4.第九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 投标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协作单位;
4.3 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4.4 2008年以来承担过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或相对应的监理工作业绩;
4.5 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4.6 拟报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7 从业人员中取得省级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书人员10人及以上;
4.8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出具日期须在2012年9月份内)。
4. 9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出具日期须在2012年9月份内)。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9楼招标七部报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企业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8标段需提供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协作单位证明函、9标段需提供近三年(2009年度至2011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和10人及以上人员的取得省级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出示原件,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需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11月8日上午9:00
整(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楼开标大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女士 姜女士 翟女士
电 话: 0371-65528002
传 真:0371-6552800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淮滨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