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装备协议供货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装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120803
二、标的名称:大庆市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装备协议供货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装备协议供货。详细需求点击下载(http://www.daqing.gov.cn/cgzb/zbgg/images/2012/10/13/747EB322C1CE99F13107A155188894CF.doc)。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相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在一年及以上)。
其中:
第一标段(灭火类、专勤类、战勤保障类消防车)及第二标段(举高类消防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产品,第一标段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第二标段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第三标段(消防器材装备)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投标人制造的消防车应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3C认证证书并贴有3C认证标志或提供复函文件。并可以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查阅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
4、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所投产品要求有国家消防中心的检测报告。
5、第三标段:中国国家强制性消防产品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可以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查阅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
6、第三标段: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的取得合格检测报告或获取市场准入资质的产品(检测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其中个人防护装备必须是公安部消防局发布的合格生产厂家产品名录中的产品,并提供相关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原件。
7、第三标段: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单位应在大庆或黑龙江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有专业技术人员,在黑龙江省必须有产品售后服务办事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黑龙江省内设有服务站或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
8、第三标段:投标单位须为消防产品生产型企业(所生产产品在不满足供货需求时可代销其他厂家产品,必须有其他厂家授权,代销产品售后由投标单位负责)。
9、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及第三标段:近几年所投消防产品在高寒地区批量使用业绩,适合高寒地区使用,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得到使用单位的认可和好评,并至少提供三份2010年及以来在高寒地区的销售合同原件及用户评价报告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13时。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网上自助报名。
登陆→点击“网上报名”→找到要报名的项目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 →仔细阅读《诚信竞争承诺书》后点击“同意”→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报名”。具体报名方法请查阅《报名须知》,点击查看(http://www.hljcg.gov.cn/hljcg/upload/05/scwj/2011-12-27-14-49-56.doc)。
3、咨询电话:0459-4671753 李春修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办理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459—4671759或4671801、传真:0459-6370158。(汇款或存款时请各投标方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120094)。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5000005
行号:313265014014
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3、落标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与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确认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传真至0459-6370158。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八、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九、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5日14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hljcg.gov.cn)《下载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下载中心》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www.hljcg.gov.cn网登记注册。
4、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状态为入库或有效或合格状态的供应商。
开标前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状态未达到入库或合格或有效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4671885)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hljc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