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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四川省(金堂县、蒲江县、邛崃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0-15 08:18: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行政区划:成都市

公告标题:成都市四川省(金堂县、蒲江县、邛崃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2]113号

公告日期:2012-10-12 16:51:42

采购人:成都市水务局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包件1: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009 -2011会计年度财务无亏损;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遥测终端RTU、传感器雨量计、气泡式水位计、液晶屏、无线预警广播(Ⅱ型)]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机型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机型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  4.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程监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009 -2011会计年度财务无亏损;  2.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含临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开始日期:0000-00-00 00: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12-11-02 10:00:00

投标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开标日期:2012-11-02 10:00:00

开标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水务局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胡 毅联系电话及传真:028-61882817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二楼 邮 编:610015 联 系 人:袁 月、任 然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271454、86770551

其它内容: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成都市水务局委托,拟对四川省(金堂县、蒲江县、邛崃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2]113号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金堂县、蒲江县、邛崃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表号:金堂县12-42、 邛崃市0000860、蒲江县0001485   四、招标项目简介  包件1: 四川省(金堂县、蒲江县、邛崃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1批  包件2: 四川省(金堂县、蒲江县、邛崃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程监理 1批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第6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包件1: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009 -2011会计年度财务无亏损;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提供其投标主要产品[遥测终端RTU、传感器雨量计、气泡式水位计、液晶屏、无线预警广播(Ⅱ型)]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说明:同一生产厂商不同型号的机型可以向多家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如同一生产厂商同一型号的机型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的,则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则其他投标人的生产厂商授权书无效,以此类推);  4.投标人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注册登记的分公司;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程监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009 -2011会计年度财务无亏损;  2.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含临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包件1人民币1300元/份;包件2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11室)。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首先登录成都政府采购网(http://www.cd-procurement.gov.cn/),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申请购买标书",填写售标登记表并提交。  2.打印售标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带上已加盖公章的售标登记表前往采购中心办理购买标书的相关事宜。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U盘。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2日上午9:00至10: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三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水务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胡 毅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61882817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二楼   邮 编:610015   联 系 人:袁 月、任 然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271454、86770551

包1描述:四川省(金堂县、蒲江县、邛崃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包2描述:四川省(金堂县、蒲江县、邛崃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程监理

详情请见:www.sczf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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