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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安局办案、技术和办公综合楼配套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0-15 08:18: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龙门县公安局办案、技术和办公综合楼配套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LMHW076012012

二、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办案、技术和办公综合楼配套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龙门县公安局办案、技术和办公综合楼配套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

2、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可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包一)。

3)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改造C级或以上(包二)。

4)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包五)。

5) 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12日8时30分起至2012年10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上述“四、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受权人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近一个月)。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1日14:00-14:30,逾期不予以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1月1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52-2869363

传真:0752-2869078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邮编:516000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2-7791638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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