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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互联网纳税服务网络平台及外部信息交换网络平台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1255022)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9-27 07:32: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委托就“金税三期工程互联网纳税服务网络平台及外部信息交换网络平台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GXTC-1255022

二、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互联网纳税服务网络平台及外部信息交换网络平台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分为总局和省局两部分,具体采购内容为:

1、总局部分:总局互联网纳税服务网络平台及外部信息交换网络平台建设(覆盖北京数据中心主机房1、主机房2、南海数据中心),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软硬件设备采购、到货、安装、系统集成、模拟环境验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培训等,服务期为5年。其中硬件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负载均衡器、防火墙、DDOS防护设备、IDS、网关、短信平台、基础网管及配套机柜等。

2、省局部分:内蒙、山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6个试点省国税局的互联网纳税服务网络平台及外部信息交换网络平台建设,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软硬件设备采购、到货、安装、系统集成、模拟环境验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培训等,服务期为5年。其中硬件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负载均衡器、防火墙、DDOS防护设备、IDS、基础网管及配套机柜等。

四、中标原则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即第1包总局包,第2包省局包。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包,每个包由该包综合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投标人。

3、本项目第1包交换机、路由器产品同一品牌最多只能授权两家投标人投标,且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第2包交换机、路由器产品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第1包、第2包负载均衡产品同一品牌最多只能授权两家投标人投标,且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6、投标人应具有路由器、交换机、负载均衡器、防火墙、DDOS防护设备、IDS产品原厂商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

7、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

8、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9、本项目除负载均衡器外其他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0、投标的网络产品(路由器、交换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

11、投标的安全产品(防火墙、DDOS防护设备、IDS、SSLVPN)必须具有主管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12、投标的安全产品(防火墙、DDOS防护设备、IDS)必须具有主管部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13、投标的安全产品(防火墙、IDS)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14、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等管理规定)。

1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周末休息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级集成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只有递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贵宾楼五层三峡厅。

招标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李歆然江子扬

电话:010-88354433转420、396

传真:010-88356025

收款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汇入城市:北京市

采购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联系人:郭路、岳烁

电话:010-639678546396631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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