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武警总队绿化美化工程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对“武警总队绿化美化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武警总队绿化美化工程
二、工程编号:DH-2012-0917
三、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四、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北苑路东,五环内,总面积约为24000平米。其中土建工程部分 面积1200平米;绿化工程部分面积20430平米;将军小院2000平米(共计20个小院)。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工程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2. 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六、 工程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09月21日至2012年09月27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至时间:2012年10月18日 上午09:00分
开 标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25号房地置业大厦19层第三会议室
(北四环、惠新东桥、北侧100米路西)
九、报名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杨 雪
电 话 :010-64956207-8001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 邮 箱 : dhztb@sohu.com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www.bjinvest.gov.cn)上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