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关总署辐射探测设备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委托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就“2012年海关总署辐射探测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0701-124010090088
二、项目名称:2012年海关总署辐射探测设备招标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技术规格: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01 |
门式行人辐射探测设备 |
14 |
详见第四部分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海关指定项目安装现场 |
02 |
门式车辆辐射探测设备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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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手持式巡检设备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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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手持式核素设备 |
38 |
注:投标人可以针对上述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中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商可以自行参加或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针对每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投标人其他条件: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所投的门式行人辐射探测设备/门式车辆辐射探测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放射性物质与特殊核材料监测系统》GB T 24246-2009;需提供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第三方测试证书;
(3)投标货物制造商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仅针对01包和02包投标人)。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EMS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9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开标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4室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罗红、丁吟
电 话:0086-10-63348554/8547
传 真:0086-10-63373573
户 名: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10653如使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七、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站(http://hgcg.customs.gov.cn)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