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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海关综合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8-28 10:53:3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报建编号:1222204120120156

  招标备案号:12142012084016

津建交武清施工[2012]08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武清海关综合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财务基【2012】便字第1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建设资金为28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武清海关综合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筑面积为4813.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4813.59平方米,无地下,共1栋楼,单体最大高度为20.55米,最大跨度为7.2米,建筑层数为5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州北路2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武清海关综合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筑面积为4813.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4813.59平方米,无地下,共1栋楼,单体最大高度为20.55米,最大跨度为7.2米,建筑层数为5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范围包括: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2年09月20日至2012年11月0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施工项目人员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中级职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副项目经理任命书。可兼任安全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验员、材料员、机管员、造价员、资料员、民管员。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5)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2012]141号和建筑[2012]586号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与泉发路交口武清区政府D座行政许可中心一楼16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8月30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8月31日至2012年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佩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5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张健电话:022-65206377

传  真:022-65206377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300060联系人:于鹏房克欣电话:022-23556623

传  真:022-23556623

  发布日期:201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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