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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电梯招标公告DYZCZ2012-153#-2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8-16 08:19:3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职业学院电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开标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9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职业学院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黄河路569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2-153#-2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电梯设备。预算资金364.4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二个包。具体情况如下:

A包:客梯5部,预算资金248万元。

B包:货梯6部,预算资金116.4万元。

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报一个分包也可以投报多个分包,同时也可以中多个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C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五)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七)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大厅(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提供生产厂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三)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546-8902322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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