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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黄安坨等二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8-16 08:19:3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黄安坨等二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592603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3座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11669160

采购数量:1项

采购用途:工程施工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和分项或分包的控制金额:907.12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农村土地整理;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已完业绩及良好资金实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2年8月16日至8月20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15号国信滨河大厦111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9月5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2年9月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15号国信滨河大厦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涛

联系方式:13911669160

其他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也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报名;

2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近三年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中央、军队在京的施工单位和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

上述资料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投标人对提供的各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招标人发现资料存在虚假,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http://www.bj-procurement.gov.cn)、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发布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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