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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芦岗乡政府关于纬七路东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8-14 08:16: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纬七路东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垣县芦岗乡政府的委托,对长垣县纬七路东延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纬七路东延项目

二、项目编号:长交建2012ZB53号

三、招标人:长垣县芦岗乡政府

四、项目地点:长垣县境内

五、工程概况:纬七路东延项目位于芦岗乡东北部,起点位于芦岗乡小学门口处,终点位于老纬七路终点处,整体上路线呈东西走向,全长为1570米。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报注册建造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建造师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业绩合同,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以报名时间当月为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等。(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08月13日至2012年08月17日(周六、日及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8:30;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09月05日上午9:00时;

5、开标地点:财审大厦八楼8003室(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财政局0373-8883625

长垣县监察局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0373-8855295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先生13903806883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先生0373-8877989

招标代理机构:刘先生0373-8051333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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