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7-24 13:21: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ZZ11208319

3. 招标内容: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分校厨房设备和设施等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4.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投标人把货物交到用户指定地方并进行验收。

5.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燃气灶具产品生产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燃气灶具产品的经销代理的,须同时提供燃气灶具产品有效的销售代理证书。

(4) 投标人在参加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5)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6.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2年07月24日至2012年07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07月24日至2012年08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08月15日 09:00~09:30。

(4) 开标时间:2012年08月15日 09:30。

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

(2)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

(3) 评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所投燃气灶具产品生产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所投燃气灶具产品的经销代理的燃气灶具产品有效的销售代理证书。

9. 投标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到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由我公司进行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资料注册登记(已通过登记的投标人不需要带此原件)。

10. 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1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原因导致不足三家投标人,项目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306832 (发售招标文件)、22306833 传真:0769-22306831

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Email: tender_dg@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07月24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