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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新乡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7-24 13:21: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新乡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2】41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新乡县6镇1乡1区共393.13平方公里,179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本次招标共设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如下:

(1)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新乡县朗公庙镇、古固寨镇、七里营镇(95个行政村,面积约237.16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新乡县小冀镇、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翟坡镇、大召营镇、合河乡(84个行政村,面积约155.97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第三标段:新乡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质量监理标段。

(2)工作内容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是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行政村权界范围为基础,按照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乡(镇)集体所有的形式进行调查,采用实测法,完成相应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堪丈成果。

2、 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每个农村居民点内部每宗宅基地和其他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等,采用实测法用1:500的大比例进行调查,制作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地籍调查资料,满足土地登记的要求。也称为村庄地籍调查。

采用相邻各方指界并签字确定各自的权属界线,界线指认结果和宗地草图作为权属调查结果。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是指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城市(地类代码201)、建制镇(地类代码202)、村庄(地类代码203)、采矿用地(地类代码204)、特殊用地(地类代码205)范围以内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建设用地的位置、权属、界址、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等,采用实测法用1:500的大比例尺进行调查,制作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地籍调查资料。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建设用地也要按照实地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年底变更调查时予以变更上图。

4、土地登记

按照申请、审核、批准、注册的原则,为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办理土地登记,建立土地登记卡,对因各种原因不能登记发证的宗地,只登记,不发证,也要建立土地登记卡。

5、颁证

分为土地证书缮证、土地证书发放、土地证书保管等。

6、农村集体土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权属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数据库建设标准,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库为基础,将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成果加入数据库中,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我县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数据库。建立互联互通的土地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我县及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的需求。

7、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8、工期:2012年12月底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2013年6月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具有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地籍测量、建立土地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能力;

2、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

3、从事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的;

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豫国土资发[2011]133号)文件中《名录》公布的单位;

5、拟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

6、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9、投标人可以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单位可优先选择标段中标;

第三标段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豫国土资发[2011]133号)文件中《名录》公布的单位;

(3)具有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

(4)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企业业绩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报名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4、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每标段10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9:00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3-50859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373-3512123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3069540

新乡县审计局 0373-5085816 新乡县检察院 0373-5085029

新乡县国土资源局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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