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项目编号=涪招采G2012-25)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7-24 13:21:34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涪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 |
采购编号: |
涪招采G2012-25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器械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该项目采用资格预审)(一)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二)合格投标人应提供以下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 1、国内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的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法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准产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医疗器械的企业,除须按上述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应提交的资格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有效的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2.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境外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除须按上述生产和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须按中国的有关法规,提供以下市场准入等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必须提供以下的资格证明文件: 4.1、有通过认证的尿试纸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由生产厂家或第三方提供的质控液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2年07月24日 12:00 |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2年08月14日 09:00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300.00 |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2年08月14日 09:00 |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2年08月14日 09:30 |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
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
开标时间: |
2012年08月14日 09:30 |
开标地址: |
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
采购人名称: |
涪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经办人名称: |
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 |
重庆市涪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公开招标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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