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泉州市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委托,对泉州市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QZCGZ2012030
二、招标项目:泉州市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经泉州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实体,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依法在泉州市纳税,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属于下列3种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同意主体(以工商部门出具材料为准):①变更企业(单位)名称的,单位同一实体;②企业转让,但企业名称不变的;③个体户变更为企业,或公司类型变化的,变更前后个体户于企业定代表人系同一人的,变更前后存续时间可合并计算。
(3)投标人必须连续开展家政服务经营业务2年以上并在泉州市持续纳税,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以前,核定的经营范围含有家政服务);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2011年企业签约推荐的家政服务员100人以上,年营业额30万元以上。
(4)投标人必须有完备规范的岗位责任、服务合同、人事聘用、员工培训、绩效考评及奖惩、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等企业管理制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参加的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无其他严重违规、重大人身事故和重大质量投诉事件。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7月23日起至2012年8月21日。
六、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免费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凭上述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2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22日9:00(北京时间),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联系人:施纯洲
联系电话:28382876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市政府新行政中心4号楼6楼 邮编:362000
采购机构: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李远源
联系电话:0595-22132297,0595-22132294(财务)
传真:0595-22132291
邮箱:fjqzcg@163.com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账号:0000000251198012
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fjqz.gov.cn/
二、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号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一 |
1 |
泉州市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