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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尉氏县南街南段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7-18 09:14:4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尉氏县南街南段道路、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南街南段道路、排水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尉氏县南街南段道路、排水工程

2.2 招标编号:尉财采2012(074)号

2.3 计划总投资:268万元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与验收规范达到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2.6 建设地点:尉氏县南街南段

2.7 工期: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包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总监要求为本企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天泰广场西临)报名。

4.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省企业须携带进豫备案手续。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省企业必须携带进豫备案手续。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授权书留原件。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60979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8-7996798 135695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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