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县博爱至大良公路砼路面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YCG2012217)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博爱至大良公路砼路面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兴业县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设计标准与招标内容
1.1项目设计标准及工期要求:公路按平原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6.5米,行车道宽为4.5米,土路肩宽2×1.0米,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涵洞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工程计划工期105天(日历天)。
1.2招标内容及合同段划分: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路线范围内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项目设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0+000~K3+800,全长共3.8公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根据玉办发[2011]2号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准入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凡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于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5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3时~6时(北京时间),由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且提交由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后,方可到 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金玉路47号)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参考材料)每份售价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
3.3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等参考材料)不办理邮购。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2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玉林市金玉路47号)交由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接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交通网(www.gxdot.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及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上发布。
6.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兴业县公路管理所
联系地址:兴业县石南镇兴业大道路169号 邮政编码:537800
联系 人:龙威
联系电话:0775-377879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玉林市金玉路47号
联系 人:谭少梅
联系电话:0775-2680037
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