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政府采购交通灯及电子警察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怀集县公安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点击打开0809-1241HJG1B317/01)。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示期为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0809-1241HJG1B317/01
二、项目名称:交通灯及电子警察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交货完工期、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1 |
交通灯 |
一批 |
签订合同后80天 (交钥匙项目) |
2 |
电子警察 |
一批 |
|
3 |
材料 |
一批 |
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厂家或代理商;
3. 投标人所投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必须符合公安部的行业技术标准,具有国家级或公安部的检验报告;
4. 投标人应具备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以上资格证书(含三级),并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有效期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上述资质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26日
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开户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7015512010017209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241HJG1B317/011号招标文件”)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七、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12年4月2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4、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怀集县公安局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8-558332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先生、区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8-2313165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8-2313395
E-mail: zqhl2313165@21cn.com
评审结果公示网站: www.gdgpo.com、zqas.gov.cn及www.gdhualun.com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