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所需农村文体设施公开招标公告
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对有关单位所需农村文体设施(图书柜、阅览桌椅、棋牌桌椅、乒乓球台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第一包:图书柜208套、阅览桌椅156套。
第二包:棋牌桌椅104套、乒乓球台52副、光盘4420张。
以上货物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
2、招标编号:2012-A09-GK-003
3、投标人资格与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认为和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2年4月5日—2012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日除外),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32号,清徐县财政局四楼)。
5、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与投标保证金一同汇入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账户)。
6、招标答疑时间及地点:2012年4月19日上午9:00,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32号,清徐县财政局四楼)。(所有投标人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后果自负。)
7、投标时间:2012年4月26日上午8:30—9:00。
8、开标时间: 2012年4月26日上午9:00(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提供实物样品到清徐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未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数量规格提供者属自动放弃)。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32号,清徐县财政局四楼)。
10、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还需带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从其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全额汇入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账户(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银行受理单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受理单备注栏注明“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文件工本费”字样,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必须在开答疑会前进账,没有进账的视为自动放弃(以收款人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为第一包人民币叁仟元,第二包人民币叁仟元。
收款单位名称:清徐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工行清徐支行
行号:102161000285
帐号:0502190229200037547
12、联系单位: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32号
邮编:030400
电话:0351--5201502
传真:0351--5201502
招标程序咨询人:张仰红 张晓
13、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答复事项以及评标结果将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tyzfcg.gov.cn(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14、如遇此次采购项目产品更新换代,请供应商及时与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
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