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兴安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二期)招标(XAZCG20133009)招标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兴安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二期)招标
二、项目编号:XAZCG20133009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
对兴安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期)约9.8平方公里(测量村庄图斑203个)进行调查,查清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利人、权属界线、土地面积、地类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测绘界址点坐标和标绘权属界线,编绘宗地图和地籍图,制作公示材料,生成土地登记申请书和地籍调查表,打印土地证书,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数据库及管理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建设地点:兴安县境内。
七、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供应商,同时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地籍测绘和工程测量)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2012年以来独立承担过农村宅基地调查项目的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量高级工程师专业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9时整
九、截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北楼5楼开标大厅)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发售时间:2013年4月27日起至5月6日(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北楼3楼)
3.售价:250元整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⑵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只需提供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⑹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3年5月1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及交纳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市工商银行叠彩分理处
账 号:210320020930000276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
十三、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邮编:541001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购买标书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73-2882646
项目联系人: 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2832646
十四、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