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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霞浦闾峡风电场塔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4-28 09:01: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中标单位:

1.招标文件编号:FXZB-FJ2013022

2.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1

霞浦闾峡风电场塔筒采购

20台套

详见招标文件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

章桦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04月27日至2013年05月12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层

5.项目联系人:刘美英联系电话:0591-87278256传真:0591-87278232E-mail:FXZB178@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金属制造,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

6.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

6.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6.6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

6.7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至少有为单机容量在1500k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制造、并成功为风电场交付塔筒的业绩,且产品现场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

6.8投标人必须具备的生产能力:每月生产能力为单机容量在2000kW及以上风机配套的塔筒10套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月产能力说明材料,制造设备清单,技术人员清单,厂房尺寸及材料存储空间说明材料)。

6.9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年检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10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5月1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3年05月1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层)

10.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及图纸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17010100100003202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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