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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地质勘察项目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2-21 08:34: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投资(2010)554号、安发改投资(2010)8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安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2、工程位置:安阳市长江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西北角;

3、工程性质:新建;

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为52495.27平方米;

5、投资金额:约1.36487亿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办事处及分支机构报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质,同时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1项及以上同等规模以上的类似勘察业绩,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外省进豫施工企业须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及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安阳市平原路16号)

五、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和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2008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9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红旗路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郭万昌 联 系 人:叶永力、赵延峰

电 话:0372-5118168 电 话:0371-6886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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