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镇海办事处低压配电屏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2-21 08:34:5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镇海办事处低压配电屏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2-02-2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镇海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现就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镇海办事处低压配电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ZFCG2012007G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低压配电屏11台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售后服务机构: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在宁波市应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大中型企业等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除外,联合体协议中必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各方合同金额的比例。 4、投标产品须具有3C认证证书; 5、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2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24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3月13日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3月13日9:00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318室开标,投标人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支票、银行汇票形式在3月12日前交纳。帐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帐号:52030122000006527;地址:镇海区车站路18号; 十一、业务咨询: 镇海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刘景忠 联系电话:0574-86379972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乔伊 联系电话:0574-86294661 传真:0574-86294661 十二、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 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2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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