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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ZFCG-G2011011号“医用、载客、观光电梯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采 发布于:2011-12-16 15:44: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许昌市建安医院和许昌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就“医用、载客、观光电梯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FCG-G2011011号

  2、货物需求:

  A包:建安医院综合楼医用电梯2台(13层13站),载客电梯1台(12层12站)。

  B包:救助管理站观光电梯1台(5层5站)。

  3、投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3)所投产品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安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证。

  4、招标文件售价:A包:人民币300元/套;B包: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5、图纸押金:A、B包:300元/套。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1月4日。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2。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 1月1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开标地点:许昌市东城区三里桥路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10、现场勘察时间:2012年1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现场勘察地点:

  A包:许昌市建安医院院内(华佗路1号)联系人及电话:亢先生 13839016982

  B包:延安路北段市福利院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 13937474369

  12、现场勘察方式:自行勘察。

  1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3.1生产制造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投标条件中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3.2经销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4、联系人:李先生、韩先生   电话及传真:0374-2968225

  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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